| 以 巴 兩 國 比 較 | ||
| 以 色 列 | 巴 勒 斯 坦 自 治 區 | |
| 領 土 | 25,000平 方 公 里 | 2,000平 方 公 里 (30%西 岸 、 60%加 薩 地 帶 ) |
| 首 都 | 耶 路 撒 冷 | (目 前 以 拉 姆 安 拉 為 行 政 中 心 ﹐ 準 備 建 都 於 東 耶 路 撒 冷 ) |
| 人 口 | 546萬 (81.1%猶 太 人 、 其 他 以 阿 拉 伯 人 為 主 ) | 260萬 巴 人 、 17.7萬 猶 太 殖 民 |
| 語 言 | 希 伯 來 語 、 阿 拉 伯 語 | 阿 拉 伯 語 |
| 宗 教 | 猶 太 教 (81.1%)、 回 教 (14.2%) | 回 教 |
| 國 民 生 產 總 值 | 715億 美 元 (95年 ) | 33億 美 元 (97年 ) |
| 巴 人 兩 次 錯 失 立 國 機 會 | ||
| 一 九 四 七 年 | ||
| 聯 合 國 在 四 七 年 討 論 有 關 巴 勒 斯 坦 地 位 問 題 時 ﹐ 決 定 將 巴 勒 斯 坦 劃 分 為 一 個 猶 太 國 及 一 個 由 巴 人 組 成 的 阿 拉 伯 國 。 不 過 ﹐ 巴 勒 斯 坦 人 卻 以 當 時 區 內 只 有 六 十 五 萬 猶 太 人 ﹐ 比 過 百 萬 的 巴 勒 斯 坦 人 口 少 ﹐ 卻 可 以 劃 去 原 來 巴 勒 斯 坦 一 半 土 地 ﹐ 故 拒 絕 立 國 。 結 果 ﹐ 猶 太 人 把 握 機 會 單 方 面 在 四 八 年 五 月 立 國 。 | ||
| 一 九 九 三 年 | ||
| 以 色 列 前 總 理 拉 賓 在 九 三 年 與 巴 人 領 袖 阿 拉 法 在 奧 斯 陸 簽 訂 和 議 之 時 ﹐ 人 們 無 不 認 為 以 巴 和 平 進 程 露 出 和 平 曙 光 。 可 惜 一 年 後 拉 賓 被 暗 殺 ﹐ 鷹 派 的 內 塔 尼 亞 胡 上 台 ﹐ 以 巴 和 平 進 程 便 障 礙 重 重 。 | ||